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評選作業「專案勘查協調小組」
"本案雖經邀請推薦單位明確說明申請範圍、保護標的及符合拉姆薩公約認定標準等內容,惟與會各委員、彰化縣政府、漁會及相關NGO團體均認為,國家重要濕地之劃設應充分考量「必須尊重人與自然共榮共存」、「必須尊重漁民傳統漁業行為與權益」之原則,且應先釐清未來對漁業權及漁民生計權益如何保障,以及劃設國家重要濕地後未來發展願景與經營管理內容等事項。 故該專案小組將儘速邀集彰化縣政府、鄉公所、漁會等單位,先釐清上開事項後,方進行地方會勘與座談。俟獲致具體共識後,討論決定劃設國家重要濕地事宜。 現階段該案仍朝劃設為國家重要濕地為溝通協調方向,未來如經劃設為濕地保護後,將積極進行生態調查研究等工作,俟有充足環境資源資料後,中長期發展可依資源調查結果,另依相關法規評估劃設為濕地國家自然公園之可行性。"
- 營建署 進行彰化海岸濕地劃設評估作業 | 即時新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在「Google 網頁註解」中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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