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立法院要求經濟部在彰化大城鄉舉辦國光石化行政聽證會之後,
學者建議納入既存風險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上午召開空污法、水污法修法「
"立委田秋堇表示,按現有「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未來評估六輕五期健康風險時,可以不管六輕一至四期對當地的既存危害,只要評估六輕五期即可,並不合理。 環保署長沈世宏同意技術規範有些地方應檢討修正,但是否該明文規定納入既存風險,應由專家考量。沈世宏強調,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有考慮到既存風險,並非沒有考慮。 前環保署長陳重信建議,現在健康風險評估致癌風險以十的負六次方為標準,這是對一般人而言,身體較脆弱的兒童與婦女,標準應更嚴格,才符合公平正義"
- 自由電子報 - 立委促辦/國光石化健康風險評估 聽證會 (在「Google 網頁註解」中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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