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回收建材管制 變相放寬污染

戴奧辛是環境賀爾蒙,本來就不該出現在建材裡,環保署卻訂了一個寬鬆標準來管制。

環保署2002年開放混凝土類、石膏類、矽酸鈣類及石材類等相關產品申請「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章時,已針對再利用建材產品之有毒重金屬管制。

根據經濟部統計,2009年約有596萬公噸的煤灰、淨水污泥、旋轉窯爐碴、煉鋼爐渣等22類廢棄物可再利用作為建材。因為廢棄物內包含物質種類過多,煉鋼爐渣等產業廢棄物作為原料仍有戴奧辛污染顧慮,環保署增列戴奧辛及色母不得含有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的相關管制。

參考來源:

"含毒建材不應再利用 清大化學系教授凌永健表示目前有害事業廢棄物管制標準的數值太高,建築材料與人類生活環境又太接近,環保署至少要限制這些建材的使用範圍,例如用在無人居住或密閉的建築上。 目前戴奧辛進入人體的主要途徑是食物,長期暴露在有戴奧辛揮發的空間對人體有什麼傷害,尚未可知。凌永健指出,這些都該從風險管理來思考。 黃煥彰強調,一旦建材中混入含有戴奧辛的材料,房子的落塵恐怕都有戴奧辛污染,對兒童將產生嚴重影響。他指出,含戴奧辛的爐渣或集塵灰根本不應該回收再利用。"
- 回收建材管制 變相放寬污染-文教新聞-yam蕃薯藤新聞 (在「Google 網頁註解」中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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