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監院報告/彰雲缺水源 不宜蓋國光

監察院昨天發表調查報告,明確指出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成效未如預期,下陷速率不減反增,不應再導入國光石化等高耗水產業,以免因供水不足增加抽用地下水,讓地層下陷更加惡化。

監察院去年調查高鐵雲林段地層下陷問題,發現情形相當嚴重,監委李炳南和陳永祥等人因此決定進一步調查地層下陷防治計畫成果,結果發現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於九十年至九十七年間,曾在雲林、彰化地區實施多項地層下陷防治計畫,但是雲林地區如今無論是沿海或內陸地區,其最大年下陷速率不減反增,且內陸地區比沿海地區更嚴重。

參考來源:

"中,雲林地區最大年下陷速率由九十七年的七.一公分增加到九十八年的七.四公分,且發生在內陸地區高鐵沿線的土庫、元長一帶,而非養殖漁業興盛的沿海地區;彰化溪州則由九十八年下陷四.五公分增為九十九年的四.八公分。 陳永祥說,雲林地區年下陷速率雖由九十六年的八.二公分進步到九十七年的七.一公分,但九十八年又下陷至七.四公分, 「顯示地層下陷就像慢性病,若加以治療就略有效果,但只要持續抽取地下水,就沒有辦法根治」。 引進高耗水產業恐惡化下陷 李炳南表示,水利署曾以書面答覆指出,彰雲地區可供應地面水源不足,每日僅能供應三十八萬噸,但光是一個國光石化,每日就耗水四十萬噸,中科四期也耗水十五.五萬噸,以水資源供需觀點,實在不應再導入高耗水產業。他們因而接受水利署的看法,一併納為調查意見。"
- 自由電子報 - 監院報告/彰雲缺水源 不宜蓋國光 (在「Google 網頁註解」中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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