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坎昆協議評析:後京都過渡時期的解藥或迷幻劑

而若撇開程序上的進展,而著重內容的完整性與實質的減碳與調適的助益,則其較大的邁進,則是在減量目標,對於已開發國家設定了明確的要求:『2020年時,需較1990年減量25%~40%』。於《哥本哈根協定》時,僅提及控制增溫的目標,而非明確的後京都時代各國的『碳額度限制』(Carbon Budget)。而此次坎昆協議中提出減碳目標,與IPCC建議值相符,亦遠比歐盟以及日本先前提出20%為高。而針對發展中國家上,則是要求其依照永續發展的原則下,提出國家最適減量行動(nationally appropriate mitigation actions),已達成2020年時,相較於一切照常(business as usual)情境下之排放量,有顯著的削減。但這樣的承諾,是否足以達到控制增量兩度C以下的效果?

參考來源:

"綠色氣候基金的隱憂 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的成立,被視為坎昆會談的一大成就。但實際上,因墨西哥總統卡德隆於去年哥本哈根會談時,已積極推動此基金的成立,而『300億』以及『1000億』的量化目標,亦詳述於哥本哈根協定之中,因此若欲正確評價坎昆會談在財務支持上的貢獻,則需細部檢視此氣候基金的應然與實然。"
- 坎昆協議評析:後京都過渡時期的解藥或迷幻劑 |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 (在「Google 網頁註解」中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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