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太陽能,台灣不能?(聯合報社論)

台電與環保署在十月十四日各大報的說明重點有三。第一、再生能源不穩定,太陽與風力均不足恃,不可能取代傳統的火力或核能發電,不該過度倚賴。第二、太陽能發電效率有限,若要發電達若干規模,需要數百個中正紀念堂的土地面積,不切實際。第三、台灣抄德國的辦法只抄了半套,且住戶電費甚低,不宜以特定替代能源(如太陽能)之片面高費率補助,扭曲再生能源之發展。此外,也有官員私下表示,當前再生能源的收購費率是光電業者遊說施壓的結果,高於一般電價的五倍,非常不合理。

參考來源:

"坦白說,我們真的難以同意台電與政府其他單位以上的說明。首先,我們從來沒有聽過哪一位學者或業者,主張要以太陽光電「取代」傳統發電;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一條也只是明文指出要「增進」能源多元化。沒錯,光與風力均不穩定,但是夏日無風有豔陽、冬天缺日照卻多季風,正是大自然原本即有的互補能量。多元發電的邏輯就像是多元投資,不期待單一投資標的大獲全勝,卻要靠多重投資互補風險。今天我們不解的是,當初再生能源條例是馬總統宣示列為優先法案的、立法院中執政黨是佔絕大多數的、該條例是要「推廣」再生能源的。台灣目前再生能源比例極低極低,怎麼會立法一年後就自打嘴巴,由經濟部所屬的台電刊登這種唱衰再生能源的言論,大力打壓民間推動的意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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