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高美溼地

縣府修法明定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禁止水域遊憩活動,並將番仔寮廢油管到高美二號海堤的草澤區劃定為核心區,其餘為緩衝區,核心區除既有農漁業活動外,非經主管機關許可,遊客等皆不得進入;緩衝區則得由主管機關公告總量管制及開放時間,民眾經許可才能進入淨灘或進行生態體驗等活動,昨並在高美地區的漁民活動中心召開公聽會。

參考來源:

"由於會前傳聞修正草案引發當地居民嚴重反彈,警方昨動員五十五名警力到場維安,比與會的二十多位漁民多出一倍,引發部分漁民不滿,質疑「被當成囚犯看待」。 漁民擔心修正案通過後,出入高美濕地作業將受限制,造成不便;縣議員趙朝琴及高西里長卓炳榮也建議,高美濕地管制及堤防等設施應方便漁民進出。 縣府保證傳統農漁業行為不受限 縣府農業處保育科長李代娟表示,當地傳統農漁業行為將不受限,但有專家學者建議漁船漁民不要從雲林莞草區進出濕地作業,以免影響生態及造成遊客誤解。"
- 自由電子報 - 高美濕地公聽會 漁民怨被當囚犯 (在「Google 網頁註解」中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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