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自由電子報 - 中科三期 法院裁定暫時停止執行

中科三期 法院裁定暫時停止執行
中科三期環評大事紀

〔記者楊國文、高嘉和、劉力仁、湯佳玲、范正祥/台北報導〕中科三期有新進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裁定,在未進行二階環評下,基於「權利保護」規定、考量公私益、環境保護等因素,在審理中的九十九年環評撤銷訴訟案將來判決確定之前,環保署去年公告中科三期的環評審查結論以及國科會核發的開發許可,均應暫時停止執行。全案還可抗告。

中科三期居民、環保人士針對去年環保署補正環評程序、有條件通過環評,卻未進行二階段環評,及國科會核發中科管理局開發許可,訴請撤銷之外,也訴請暫時停止執行。環團也一併聲請中科三期廠商友達、旭能光電兩公司建築執照、其他各項開發許可也應停止執行部分。

友達、旭能各項開發許可 不需停止

不過,就業者停工部分,法院駁回環團聲請。環保署說,據此,兩公司不需要停工停產。友達及旭能都表示,聽從官署的指示。

承辦中科三期的環保律師林三加昨表示:「這項判決是必然結果」,行政法院歷次判決已明確指出中科三期應進行第二階段環評,政府至今的作法仍是違法亂紀。環境律師詹順貴表示,環保署嘴硬,才會官司不斷,法院昨天裁定後,一切應回到原點。

環署將提抗告 國科會︰公共工程會先停工

不過,法界人士評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的環評撤銷訴訟案,若要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有可能超過一年時間。

裁定書傍晚出爐後,環保署跟國科會立即開會研商因應之道,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我們會提抗告,抗告結果未出爐前,法院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做。」國科會主委李羅權表示,中科三期的公共工程會先停工,也不開放新廠商進駐。沈世宏表示,中科三期園區中,由中科管理局負責興建的共同管線部分,譬如污水放流專管、道路工程等公共設施,這一部分會立即停工,不過一旦停止施工,廠商的污水就繼續排入牛稠坑溪中,造成污染。

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昨晚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已請行政院副院長陳?召集國科會、環保署等初步交換意見,待接獲裁定書後,請相關單位就實質內容研議,將後續因應作為呈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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