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

我三座核電廠 廢燃料池貯存空間爆滿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證實,原本設計二十年容許量的核一廠廢燃料池,卻裝下了三十年、超過一倍數量的廢燃料棒。原因在於興建當時的國際環境鼓勵廢燃料棒再處理,因此估計二十年的量足夠存放,多的要運給美國再處理;只是後來美國也禁止再處理政策,才會有廢燃料棒放不下的情況。

參考來源:

"後來,台電以縮小間隔的方式,從民國七十五年的一千四百一十束、一千六百二十束皆擴充至兩千四百七十束;民國八十七年二度擴充成三千零八十三束,最後導致核一廠廢燃料池中的廢燃料棒數量成為原先設計的二.二倍、萬里核二廠為一.七倍、恆春核三廠為二.八倍。"
- 自由電子報 - 我三座核電廠 廢燃料池貯存空間爆滿 (在「Google 網頁註解」中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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